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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环节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13 浏览量: 作者: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鉴于当前疫情,为了保证2019级研究生校外实践环节培养工作的平稳有序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1.校外实践是我校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不应取消,更不应缩水(不少于6个月)。

2.2019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学校不进行统一安排。各学院可以根据本学院的校外实践条件对2019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培养环节进行调整,但须学院做出统一安排,予以实施。

3.校外实践环节的调整,不得影响2019级研究生毕业论文预答辩及后续各环节的总体进度安排。论文环节不少于12个月。

二、具体要求

1.调整2019级研究生校外实践培养计划的学院,须将调整方案(从2020年5月至2021年9月)于5月11日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2.正常培养进程运行的学院,原则上2019级研究生5月底前须到岗校外实践基地参与校外实践,本年度校外实践要求启用钉钉考勤系统。

3.有新增企业导师需求的学院,5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研究生处备案。

4.校外实践的要求和考核按《西京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管理与考核办法》(西京校〔2018〕22号)执行。

5.实施校外实践前两周须报送本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备案。

联系人:杨磊

电 话:内线6875 外线84190900

电子邮件:yanglei@xijing.edu.cn

研究生处

2020年4月27日